非公立医疗机构纳入医保机构,是多年来大家普遍关注的问题,州政协委员多次提出“将个体诊所等非公立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资格单位”的提案工作,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,解决了民营医院和诊所等非公立医疗机构一直被国家“定点医保机构”拒之门外的问题,影响我市、我州看病难、看病贵的问题得以解决。今年5月份,国家及省州医改工作明确提出具体内容,已为落实此项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。为做好会员单位顺利通过“定点医保机构”,州政协委员王照伟、崔宗河、范敦成、金明华等同志;市人大代表、延吉市卫协会长金光善,裴海成教授等;市政协姜迎春、王福寿等委员,尤其是州政协副主席石明成同志领衔督办,州政协提案委员会主任鹿道福同志,副主任金光贤等领导的指导下,积极协调政府有关部门做好此项工作。今年,州人社局将此项工作纳入到重点工作内容之中。一方面,积极与省厅医保处请求,听取省厅主管部门对于此项工作的意见;另一方面,组织相关人员到长春等地考察学习,深入了解其他地区开展此项工作的基本情况,结合我州实际,将下一步工作打算向州领导做了汇报并得到指示。至此,普遍关注的“定点医保”问题初步得到解决,为理事单位顺利通过“定点医疗机构”,市卫协严格把关,正在积极筹备当中。
目前,我院已成功申请医保试点单位。